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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下设调研科、治安科(含校卫队)
保卫处工作职责
制定学院治安、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意见、建议,经领导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全过程;组织法制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和依靠全院师生员工做好“四防”工作;做好动态信息收集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活动;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或减少各类案件及事故的发生;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院内的各类案件和事故,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案件和追查事故,对轻微违法人员进行帮教;热情为师生员工办理各项业务;领导、教育校卫队,做好门卫管理和重点部位的巡逻;指导义务消防队的工作;负责全院昼夜值班工作。
调研(政保)科工作职责
负责收集涉及稳定的信息动态,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涉外安全和网络安全管理;落实重要人物、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办理因私出境、户籍、涉外公证和边境通行证等手续;管理档案、印章、介绍信、公用设施;安排值班及文书写作,本处人员考核、工资、福利等。
治安科工作职责
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各类案件,查处校园内治安问题;布置和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组织法制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对轻微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落实重点部位和防范措施,负责技术报警设备的安装、检查、保养和维护;负责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负责校卫队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好公共场所和集体大型活动的安全;负责管理好院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
兼职消防安全员工作职责
兼职消防安全员在治安科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安全法规。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火制度,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加强防范,抓好制度的落实。
3、普及防火知识教育,做好防火宣传、演练。
4、坚持经常性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5、认真抓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义务培训。
6、负责院内灭火器材的购置、配备、维护保养,做到器材底数清、档卡齐全,状态良好。
7、参加院内建筑工程有关消防设施的验收。
8、参加火警、火灾事故的扑救,调查火灾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9、搞好重点防火部位的资料建设。
校卫队工作职责
严格执行门卫值勤制度和校园巡逻值勤;守护要害部位,维护要害部位的安全;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好全校性的集会和文体活动的治安秩序;承担义务消防队员的工作;完成保卫处安排的其它工作。
警务责任区职责
熟悉责任区的各类情况,完善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和基础建设;熟悉保卫处工作范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耐心解答师生的咨询,定期听取责任区内师生及家属的意见;建立责任区稳定信息网络,掌握各种信息动态,及时发现治安隐患;经常开展法制教育,广泛动员群众,实行群防群治,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区的安全防范和治安巡逻;建立责任区内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管理登记制度,加强监管;建立责任区救助对象信息,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主动地为师生员工提供安全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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