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财处简介
计财处原名为财基处,由财务科和基建办公室两个部门合并组成。1995年经学院研究决定,将财务科和基建办公室合并为财务基建处,主办财务和基本建设工作。但是随着业务量的不断增多和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便于操作和管理,经学院研究决定,将财务科和基建办公室分开办公,重新成立计划财务处和基建处。
领导介绍
现处级领导有二人。
处长:陈镇洪,主管处理全面工作,现兼任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后勤协会财会协会领导小组副组长,云南省高校会计学会、基建学会常务理事。
副处长:赵波,分管财务工作。
我院计财处现有在职在编人员共计7人。现设置有两个科室:一是财务科,主要负责全院的会计核算、固定资产核算、银行往来帐、票据管理、档案管理,现有人员3人;二是计划统计科:主要负责学院的学费收入,住宿费收入,物价申报、年检及公示。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季报表的编制,工资发放核算,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医疗保险,高基报表的编制,预算的编制,个人所得税等工作,现有人员2人。
二、计财处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学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编制学校年度预算和决算。
3、依法组织收入,加强收费和票据管理,严格控制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收支平衡。
4、依法组织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及时准确编报各种财务会计报告和统计报表。
5、参与学校经济活动的管理和控制。
6、监督、指导校内经济单位的会计工作。
7、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会计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工作,妥善保管会计档案,按时向校档案室移交,做好保密工作。
8、管理全校国有资产,做到“家底”清楚,账、卡、物相符,保证其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9、抓好全校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并会同人事部门做好财会人员的考核、评聘等日常管理工作。
10、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和考核,为学校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1、做好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