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学生处处长的领导下,分管副处长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各类资助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方针、政策,
起草制定和修改我校学生资助相关规定,完善学生资助体系。
3、负责贫困学生的调查统计、审核和认定工作,建立和维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4、负责各类奖、助学金及贫困生补助的评定、审核及发放工作。
5、积极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指导和帮助贫困学生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6、负责各类涉及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资料的分类与存档工作。
7、负责与省资助中心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8、负责我院云南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按照省资助中心要求及时完善和更新贫困生信息。
9、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