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1日下午,我校2020年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会在行政楼218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杨国良,校党委委员、党委宣传部部长张勇,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根据中央及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校党委进一步修订了《中共云南艺术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云南艺术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和要求。
校党委副书记杨国良分析了学校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存在问题,并结合学校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过程中的实际,从“怎么抓”和“着力点”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会议强调,全校意识形态工作涉及部门及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责任意识。要强化责任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校院两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要坚持统筹推进,注意策略,注重方式方法,综合施策。要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学校各项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要加强课堂、教材和宣传思想阵地管理,严格执行备案审批制度,明确管理员(群主)责任,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