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组织全体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2-3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法治精神,音乐学院于2024年12月18日至24日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专题学习。此次学习采用个人自学、年级班级集中学习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12月19日,音乐学院组织学生在公教楼视听教室进行集中学习,由辅导员李有归领学,围绕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的资格、条件、程序以及学位质量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学习。通过此次专题学习,大家深刻认识到学位授予的严肃性以及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必要性,同学们既掌握了学位授予资格、条件、程序等相关知识,也认识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是保障学位授予工作规范化、维护学位申请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此次学习加强了音乐学院师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学习力度,助力培育知法、懂法、守法的时代新人。


文:李有归,图:吴敬群

一审:杨红鲜

二审:肖本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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