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两辆校园巡逻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校园巡逻车,具体要求详见《云南艺术学院采购项目询价函(货物类专用)》。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22,000元(人民币)。
(四)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
(五)交货地点: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指定地点。
(六)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校园巡逻车须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全新、原装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相关检测认证。
2.随车需附备品、备件、专业工具、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等完整材料。
3.如需拆装服务,拆装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七)验收标准:按采购需求及相关标准执行,交货时由双方共同检验确认。
(八)售后服务:
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故障或损坏,供应商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质保期后仅收取成本费(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
2.技术培训:供货完成后,供应商需按学校要求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
3.响应时效:
紧急故障:2小时内上门处理;
常规检修及保养: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
若48小时内未修复,供应商须免费更换全新产品。
(九)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二、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声明;
3.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证明材料;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报价方式
(一)报价要求:
1.报价须以人民币为单位,含设备费、税费、运输费、安装费、保险、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并包含合理利润及风险费用。
2.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合同期内不因市场变动调整价格。
(二)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5月22日16:30前(以签收时间为准)。
2.递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至以下地址:
地址: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1577号保卫处治安科
联系人:何老师、金老师
电话:0871-65937458
3.文件密封要求:外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四)成交规则:
由采购人组建询价小组评审,在符合资格、质量及服务要求的供应商中,按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单位。
附件:《云南艺术学院采购项目询价函及报价函格式》
云南艺术学院保卫处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