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校方综合防范保障保险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9-01

根据云南艺术学院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现采用自行比选方式开展云南艺术学院校方综合防范保障保险服务采购。诚邀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校方综合防范保障保险服务1项,由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云南艺术学院提供校方综合防范保障保险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

服务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每满一年须由采购人进行年度考核,若考核合格则续签合同,若考核不合格则不再续签合同,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43000.00/学年,单价最高限价为13.00/学年。

(四)报价说明

1.报价时按每年的生均费用综合单价和年度服务费总额进行报价。

2.本项目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报价过程中暂按照11000名学生填报总价,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实际注册学生人数投保并据实结算费用。

3.服务费报价须包含保险费、经纪服务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及合理利润的总和,并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合同单价。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鉴于保险行业的特殊性,保险机构不能直接参与报价的,可由其分支机构参与报价(不适用于保险中介机构、保险经纪机构)。若为保险机构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应分别提供保险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并取得保险机构的有效授权。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之间必须订立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且联合体各方应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报价的各方,在订立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3.若为非联合体参与报价,供应商应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提供有效《保险许可证》的保险机构。若为联合体参与报价,联合体一方应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提供有效《保险中介许可证》的保险中介机构,另一方应为经国家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提供有效《保险许可证》的保险机构。若为保险机构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应分别提供保险机构及该分支机构的《保险许可证》。

三、比选方式

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报价一览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2);

2.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其它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格式自拟);

4.《保险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保险中介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8.保障能力说明(格式自拟);

9.保障额度说明(格式自拟

10.投保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11.应急处理预案(格式自拟

12.理赔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13.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1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请于2025959:00-11:30之间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递交至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综合楼二楼212办公室

成交单位的确定

由我校组建比选小组对响应文件满足比选公告实质性要求条款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评审标准详见附件3

、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艺术学院

 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

联系人:李老师

 话:0871-65937139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3.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