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一号食堂三楼餐厅2026-2029年经营(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2-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ZOF20252783

项目名称: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一号食堂三楼餐厅2026-2029年经营(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食堂经营管理服务,由项目承接单位承担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一号食堂三楼餐厅的经营管理工作,为师生提供早餐、中餐、晚餐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品目名称

经营区域

餐厅概况

经营范围

服务内容

及合作模式

1

清真食堂

经营管理

(引入团队)

呈贡校区一号食堂三楼餐厅

1.餐厅类型:综合食堂,包含基本食堂和特色风味档口。

2.餐厅规模:三楼为清真餐厅,建筑面积约2500㎡,共设有2个基本大餐档口(操作和售卖区面积约720㎡)和2个特色风味档口(操作面积约93.44㎡)。

清真餐饮服务(含师生早、中、晚餐和教工餐等)

1.基本食堂经营管理服务:中标单位作为引入团队负责基本食堂运营管理,学校向其支付基本食堂经营管理服务费。

2.风味档口经营管理服务:中标单位在校方监管下自主经营风味档口,自行承担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费、水电气费、原材料费用等各项成本,并自负盈亏。

注: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各投标人需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服务地点: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一号食堂三楼餐厅

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每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执行合同,如未通过校方组织的年度考核则自动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因素造成合同终止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对于可预知的因素,学校将预先告知经营方。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严格执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高校基本食堂、特色风味食堂的政策规定;(2)本项目不允许转租、转包、分租、分包或者超范围经营;(3)本项目采购人向中标单位(经营管理团队派出单位)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来源于食堂运营收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企业等法人单位的,应符合下列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定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投标人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

1.4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1月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1.5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1月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1.6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

1.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但期限届满的,或仅被处以非较大数额罚款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8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餐饮服务主体,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的证照,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须为同一人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符合下列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经营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投标人须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经营者(指: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姓名)银行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有效的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

2.4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1月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2.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

2.6投标人及其经营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但期限届满的,或仅被处以非较大数额罚款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7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餐饮服务主体,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的证照,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须为同一人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1现场获取:请于20251231日至202618(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2时00分,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前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叉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1.2网上获取:请于202512318时30分至20261817时30分前登录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网址:https://www.e-czt.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以及文件获取附件资料(资料要求同现场获取要求资料一致,请扫描成PDF作为附件上传)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1817时30分。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871-63310852(工作日)、13330461583(周末、节假日)。

1.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4招标文件费用的缴纳,统一采用公对公转账的方式,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也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开户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汇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汇通支行

账号:2502038009024579141

1.5为保证招标文件获取时支付凭证审核效率,请在对公转账备注栏填写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费用类型。

四、投标文件提交

递交时间:20261210900分至093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6121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8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8楼)817议室6

五、开标

时间:2026121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8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8楼)817议室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艺术学院网站、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上发布。

2.本项目参照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艺术学院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0871)659373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系方式:李波琼、杨晨、黎泽龙、王博冰、程吉鹏(0871)63338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波琼、杨晨、黎泽龙、王博冰、程吉鹏

电话:0871)63338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