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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学院美术学院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专题学习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2-18

按照云南艺术学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工作方案要求,美术学院于2024年12月18日在中共云南艺术学院美术学院委员会会议、美术学院教职工大会、共青团云南艺术学院美术学院委员会会议中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在中共云南艺术学院美术学院委员会会议上,美术学院党委书记刘恩权同志强调,要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深刻领会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时代使命,对标高质量人才发展需要,切实做好美术学院学科专业优化调整,高质量推动我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

在美术学院教职工大会上,美术学院院长曹悦传达了学校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工作部署与要求。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学习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第二阶段为实施准备,全面梳理现行规章制度;第三阶段为夯实提升,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及学校相关制度制定实施细则;第四阶段为总结完善,组织交流研讨,查缺补漏。曹悦院长带领教师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第一轮的学习解读。

同时,美术学院党委书记刘恩权同志就下一步如何按照学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工作方案要求做出明确工作实施安排。由美术学院办公室牵头制定工作方案;美术学院教学管理科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并收集反馈建议;学生管理科组织学生以主题班会进行学习;研究生和科研管理科组织导师培训会进行学习。

在共青团云南艺术学院美术学院委员会会议中,美术学院团委负责人徐中宏老师从“总则、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资格、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学位质量保障”等方面带领美术学院团学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进行了深入学习,使各位同学明晰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本质区别,认识到学术规范与学术诚信的重要性。

集中学习后,美术学院2024级水彩专业研究生林洁同学做学习交流发言,她觉得通过本次学习进一步明晰了学位的不同类型及其内涵,深刻认识了学位授予的严肃性以及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必要性,在遵规守纪上树牢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在今后的学习中做到学术规范,杜绝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通过专题学习使我院师生深刻领会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工作的重要性,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工作,加强学位质量保障制度建设,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进一步强化学位教育管理,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人才培养质量。